医院对医疗排污有特殊要求,根据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》 (GB18466-2005)中的规定: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以及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规定,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厂的下水道的污水,排放执行预处理标准。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,采用二级生化+消毒处理工艺。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防止医院排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,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,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,配合国家推进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即将颁布的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实施,编制本技术指南。
实验室酸碱中和设备废水处理设备主要组成部分
医院污水处理设备
处理后污水达到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466-2005)“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(日均值)”中的预处理标准,排入市政下水管网,*终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。对于没有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医院,污水排放需要达到一级标准,污水处理的工艺和设备组成又不同,需要提前说明。
指南根据医院性质、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,并兼顾各地情况,进行分类指导。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,供卫生、环保、建设等有关部门参考。
本指南适用于综合医院、中医医院、中西医医院、民族医院和专科医院(传染病医院(包括结核病医院)、心血管病医院、肿瘤医院、口腔医院、妇产科医院和精神病医院等等)各类医院污水的处理。疗养院、康复医院等其它医疗机构和兽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。
上饶应用领域:
牙科 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院
中医院 研究所美容医院宠物医院
社区门诊 齿科口腔医院 牙科医院
乡镇卫生院 儿童医院 肛肠科医院
疗养院美容院 街道医院 三甲医院
手术室检验中心 研究所 医疗门诊
中心血站血液中心 结核病防治所
疾控中心儿童科医院 五官科医院
体检中心牙防医学医院 养老中心
专科院 综合医院社区医院 整形科
检验检测实验室:生命科学院、化工学院、环境学院、食品学院、医学院、研究院、研究所、测试中心、检测中心、实验室废水理化检验、微生物、PCR、生化分析、病理实验室:无机物类废水:重金属离子、酸碱值、有机物类废水 综合实验室、方舱实验室、上饶生物实验室、医务室。学校实验室、疾控中心实验室、食药监局实验室、质监局实验室。农产品检测中心实验室、检测机构实验室、生物油田、地勘实验室。科研单位实验室,研究院所等各类有机、无机化学、生物实验室等。核酸检测实验室、核酸检测站、化验室、检验科、手术室、诊疗室。监测站实验室、中学实验室、大学实验室、化学实验室。
本指南内容包括医院污水的收集、工艺选择、竣工验收、处理设施运行管理、职业卫生和劳动卫生等方面。
本指南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、建设和管理。
医院污水的来源和危害:
医院各部门的功能、设施和人员组成情况不同,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:诊疗室、化验室、病房、洗衣房、X光照像洗印、动物房、同位素治疗诊断、手术室等排水;
实验室酸碱中和设备废水处理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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